扩大消费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作者:唐未兵(湖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扩大内需对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指出,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是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必然选择,是促进我国长远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战略决策。消费需求是内需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扩大消费需求才能更好地扩大内需,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是2023年的重要工作,并强调“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
一
从消费市场的供求关系状况来分析,当经济发展质量不高时,往往是无效供给与无效需求并存,市场供求关系通常是失衡的。此时,在供给领域,要么供给不足,出现短缺;要么产能过剩,库存积压。在需求领域,要么因收入水平低导致消费能力低;要么因商品和服务质量低、社会保障水平低、消费环境还不完善等原因不敢消费;要么有了较高收入,却因国内产品和服务供给结构升级缓慢等原因而不愿消费。
高质量发展是经济运行过程中实现了供求高水平动态均衡的发展。显然,实现高质量发展,既要促进有效供给,也要保证有效需求。促进有效供给的关键是提高供给质量。为此,中央提出积极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我国供给体系在产业、产品、企业和要素四个层面提高质量。加快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制造业,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不断提高高端产业比重,为我国产业从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向高端转变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支撑。尤其是要以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为契机,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促进知识、技术、信息、人才、数据等高端要素快速发展。同时强化企业的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质量优势的品牌产品,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数量,优化供给结构,以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更好满足居民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从需求看,有效需求的关键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能够不断得到满足。为此,一方面应在加大公共服务供给、不断提高就业质量、稳定增加居民收入的基础上,减轻居民的养老、医疗、教育等负担,稳定居民消费预期,增强居民的消费信心,释放被抑制的需求;另一方面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拓展新的消费领域,扩大新的消费需求。最终促进供需在更高水平实现动态平衡,进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过程中,消费的作用非常重要。马克思深刻分析了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的辩证统一关系。生产决定分配、交换和消费,分配、交换和消费反作用于生产。生产和消费不仅具有直接的同一性,而且会相互作用,一方面生产决定消费,另一方面消费对生产产生反作用,消费是生产的目的和内在动力,使生产过程和产品得以最终完成。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而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必须加强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的有效衔接,尤其是要全面促进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只有这样,国内大循环才会有稳定而又强劲的内生动力,生产过程和产品的最终实现才具有可靠保障。
二
党的二十大报告和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均提出,经济发展要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这意味着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把经济增长质量和经济增长速度统一起来,在稳住经济增长速度的基础上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使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相互促进。当前,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未来几年,化解经济下行压力、稳住经济增速是十分重要的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消费的表现突出,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第一拉动力,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平均在60%以上。但从2022年的统计数据来看,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有所下降。因此,当务之急是进一步统筹促进经济增长质量和经济增长速度,必须按照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要求的,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挖掘消费增长潜力,发挥好消费在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中的积极作用,为促进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坚持从供给侧发力积极创造新的消费增长点。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更好统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通过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抓住绿色发展、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转型等带来的发展机遇,加快实物消费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动传统商贸创新发展,努力增加高品质产品和服务的供给。狠抓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着力补强产业链薄弱环节,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创新打造更多消费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数字消费、绿色消费,满足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的消费需求。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产品和服务标准建设,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进一步改革体制机制,破除制约消费的体制机制障碍,使稳定消费的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要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多元供给,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从需求侧下功夫引导居民消费转型升级。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加快消费结构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催生新的增量需求。推动基于网络平台的消费增长,拓展新的智能化、信息化、体验式消费。发展多元托幼、养老服务。持续提升传统消费,大力培育新型消费,积极扩大服务消费,不断激发潜在消费,倡导进步的、文明的、健康的、科学的消费方式,促进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协调发展。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2&ZD051〕阶段性成果)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0日 11版)
2023年考研倒计时这些注意事项要知道******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举行,从公布的报名数据来看,考研热度仍然不减。
在当前全国疫情呈较快发展态势下,多地发布相关措施及提醒,帮助考生顺利、安全参加考试。
多地公布2023年考研报名人数
2023年考研一天天近了,此前多所高校及各地报考点公布今年的报考人数等情况,大多都呈上升趋势,有的还创下历史新高。
近日,多地也陆续公布2023年考研的报考人数。如安徽省,今年共232080名考生参考,比2022年研考报名人数增加了1.53万人,再创历史新高。
在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四十九场新闻发布会上,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海波介绍,今年陕西省2023年考研报名人数为17万1900人,比上年增加2.46%。
同样呈增长趋势的还有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广西研考报名人数突破9万人,比去年增加1.1万人,同比增长13.9%,考生规模连续多年大幅增长。
相比之下,辽宁省今年报考人数变化不大。据统计,今年辽宁省硕士研究生报考人数接近15万,相比去年的报考人数150033人有小幅下滑。
多地要求:考生提前返回报考点所在地备考
鉴于目前疫情形势复杂,为保障广大考生顺利应考,多地发布通知及温馨提示,要求考生合理安排行程,及时返回报考点备考。
如北京教育考试院 12月1日发布温馨提示,对于目前尚未返京的考生,随时关注当前所在地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尽早按照进返京要求返京备考,确保如期顺利参加考试。
12月2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也发布温馨提示,目前仍在外地的吉林省考生,请尽早规划返回行程,提前回到报考点所在地备考,严格执行防疫要求,以免耽误考试。
还有多地对于返回时间做了要求,如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温馨提示,在津报名考试、尚在外地的考生,建议在12月17日前返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要求,在上海本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考前7天须在沪。
此外,浙江、山西、湖北等多省份都提前对在省外的考生进行摸排,填报当前所在地、因疫情受管控、分流返乡、学校未开学等信息。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还发布通知,因疫情管控等原因滞留外省的浙江省考生应及时向原报考点报告。
考生注意:考前要健康打卡
在疫情防控方面,多地都要求,考生返回考点所在市后至考试结束前,尽量减少流动,避免前往涉疫地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非必要不离开考点所在市。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重要提醒称,考生要按照要求做好考前连续7天体温及健康状况监测。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则要求,考前14天,考生须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
此外,多地都要求,考生要提前在线上进行健康信息填报,并每日完成健康打卡。
如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所有在津报名考试的考生,均须从12月10日开始,每日登录“天津市研考健康监测小程序”进行健康信息填报,并如实填写《健康卡》和《流调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也要求,考生考前连续14天(12月10—23日)进行健康打卡。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要求,考前21天(12月3日)开始,所有考生须使用手机登陆“辽宁研考”微信小程序,每天按要求如实完成健康打卡。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则要求,考前14天至考后3天(12月10日—28日),要通过“健康上报”App 每日进行健康上报。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要求,自12月5日开始,所有考生每日务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官网“研考健康防疫信息上报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填报个人相关信息。此外还提到,如未按时如实填报信息的,可能会影响正常参考。(记者袁秀月)